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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冊為《廈門港海滄港區14#~17#泊位D15堆場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眾參與說明。本次公眾參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的有關要求進行,公眾參與調查時間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主要采用的方式有網上公示、報紙公開、張貼公告等。
2.1公開內容及日期
本單位于2021年12月15日委托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編制《廈門港海滄港區14#~17#泊位D15堆場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21年12月16日進行首次公示,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確定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首次公示的要求。
公示內容包括項目的名稱及概要、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承擔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等。
2.2公開方式
公眾參與信息首次公開采用網絡形式,在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官網發布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16日,公示內容詳見圖1。
網址:/art/2021/12/16/art_14219_215805.html。
圖1 首次網絡公示截圖
2.3公眾意見情況
首次公示發出后至今,未收到公眾提出的任何形式的任何意見。
3.征求意見稿公示情況
3.1公示內容及時限
在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本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官網進行了征求意見稿的公示(10個工作日);于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2日在廈門日報進行登報公示,滿足在征求意見的10個工作日內公開信息不少于2次的要求;于2022年1月27日[Wx2] 在項目附近的青礁村、海滄村、后井村等現場張貼公告,持續公開期限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公開內容:(1)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2)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3)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4)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5)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以上公示內容及時限均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網絡
征求意見稿全文網絡公示在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公示時間為2022年1月28日,公示內容詳見圖2。
網址:/art/2022/1/28/art_14219_261240.html。
圖2 征求意見稿全文網絡公示截圖
3.2.2報紙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分別于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2日在《廈門日報》進行了3次登報公示?!稄B門日報》是一張綜合性、開放型的報紙,其內容豐富多彩,為廣大讀者所喜聞樂見,逐步成為市民百姓的良朋益友和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在本市擁有眾多讀者。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通過建設項目所在地公眾易于接觸的報紙公開,且在征求意見的10個工作日內公開信息不得少于2次”的要求。公示內容詳見圖3、圖4、圖5。
圖3a 2022年2月10日第一次登報公示照片-報紙刊頭
圖3b 2022年2月10日第一次登報公示照片-本項目公告
圖4a 2022年2月11日第二次登報公示照片-報紙刊頭
圖4b 2022年2月11日第二次登報公示照片-本項目公告
圖5a 2022年2月12日第三次登報公示照片-報紙刊頭
圖5b 2022年2月12日第三次登報公示照片-本項目公告
3.2.3張貼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2022年1月27日起分別在青礁村、后井村、海滄村張貼公告,均位于公眾易于知悉的場所,現場照片見圖6。持續公開期限不得小于10個工作日,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
圖6 現場張貼圖片
3.3查閱情況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直接下載查閱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也可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電子版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
公示發出后至今,未收到公眾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查閱報告書全本。
3.4公眾提出意見情況
公示發出后至今,未收到公眾提出的任何形式的任何意見。
4.其他公眾參與情況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環境影響方面公眾質疑性意見多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進一步通過公眾座談會或聽證會、專家論證會等形式,進一步開展深度公眾參與,本工程兩次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公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因此未進行深度公眾參與。
5.公眾意見處理情況
首次環評信息公示及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建設單位均未收到公眾反饋的公眾意見表,公示期間公眾未對首次環評信息和征求意見稿內容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6.其他
無。
7.誠信承諾
我單位已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在《廈門港海滄港區14#~17#泊位D15堆場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階段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并按照要求編制了公眾參與說明。我單位承諾,本次提交的《廈門港海滄港區14#~17#泊位D15堆場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客觀、真實,未包含依法不得公開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如存在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情況及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承諾單位: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承諾時間:2022年2月17日
附件:報告文本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xVhURvOky91_ElW2qHAhRw 提取碼:kh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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